半岛平台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生态”或“公司”)于2024年5月2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9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并组织相关部门对问询事项进行了分析及核查,年审会计师就问询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现就问询函相关内容回复如下:
年报显示,你公司 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68,483.60万元,同比增长 12.0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5,735.89万元,同比下降 1.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4,839.37万元,同比下降 6.53%。
(1)说明市政园林景观工程、养护和园林景观设计、苗木销售、BT合同等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时点和计量依据,相关收入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2)结合所处行业需求变化、招投标、项目获取、前期项目执行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变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一致;公司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不一致的合理性;集中在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3)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名称、成立时间、合作期限、注册资本、销售内容、定价依据、合同总额、当期收入确认金额、收入金额、应收账款余额、结算方式、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账龄、期后回款情况等,并报备主要销售合同。
(4)结合所处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开展情况、项目工期、收入变动、成本费用转结等因素,说明2021年至2023年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情况一致,相关收入确认及成本费用结转是否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已实施的截止测试具体程序及抽样金额和比例,就公司主营业务营业收入确认是否恰当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一、说明市政园林景观工程、养护和园林景观设计、苗木销售、BT合同等业务的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时点和计量依据,相关收入确认和计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的收入主要包括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收入、养护和园林景观设计收入、苗木销售收入、建设和移交合同(BT合同)收入等,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时点和计量依据如下:
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时点: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半岛平台,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相应收入。
收入计量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产值确认单、预计总收入半岛平台、预计总成本、已实际发生成本等。
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时点: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主要为工程设计等履约义务,由于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本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相应收入。
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时点: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公司在苗木移交给对方单位后作为销售收入确认时点。
收入确认方式、确认时点:BT 合同项下的活动通常包括建设及移交。对于本公司提供工程施工服务的,于建设阶段,按照上文市政园林景观工程收入的会计政策确认相关建设工程服务收入和成本,工程施工服务收入按照收取或有权收取的对价计量,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合同资产,并对合同安排中的重大融资成本及利息进行会计处理。待拥有无条件收取对价权力时,转入“长期应收款”,待收到业主支付的款项后,进行冲减。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相应收入。
收入计量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工程产值确认单、预计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已实际发生成本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号——收入》(2017年修订),第十一条规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③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是指因合同限制或实际可行性限制,企业不能轻易地将商品用于其他用途。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是指在由于客户或其他方原因终止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能够补偿其已发生成本和合理利润的款项,并且该权利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二条规定: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企业应当考虑商品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其中,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企业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对于类似情况下的类似履约义务,企业应当采用相同的方法确定履约进度。
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企业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第十三条规定: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企业应当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企业应当考虑下列迹象:①企业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企业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企业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企业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二、结合所处行业需求变化、招投标、项目获取、前期项目执行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变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一致;公司净利润变动与营业收入不一致的合理性;集中在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一)结合所处行业需求变化、招投标、项目获取、前期项目执行情况等,说明营业收入、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变动的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一致;
2022 年 10 月,《中国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提出“我们要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半岛平台、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2023 年建筑业发展统计分析》,数据显示,2023 年半岛平台,全国建筑业企业(指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不含劳务分包建筑业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 315911.85 亿元同比增长 5.77%;完成竣工产值 137511.82 亿元,同比增长 3.77%;签订合同总额 724731.07 亿元,同比增长 2.78%。公司所属园林绿化行业归属于建筑业大分类配套产业,在建设美丽中国的政策背景,以及建筑业的支柱效应的背景下,支持园林绿化行业的前景相对乐观。公司 2023年度新签订合同金额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增长,受合同承接金额以及前期存量订单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 12.07%。
公司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归母净利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受毛利率下降及期间费用增加、政府补助减少等因素影响,公司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分别下降 1.88%、6.53%,与行业整体趋势基本保持一致。
2023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较上期增长 7,376.91 万元,上升 12.07%;营业成本较上期增长 7,913.59 万元,上升 18.27%;2023 年度综合毛利率为 25.20%,较上期减少 3.92%。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为园林工程毛利率下降所致,园林工程收入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公司 2022年园林工程毛利率为 22.53%,2023年园林工程毛利率 18.17%,下降 4.36%,园林工程项目因受施工区域施工环境、施工养护成本以及项目合同中市政园林工程占比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之间毛利率略有不同。
报告期内期间费用较 2022 年度增加 922.54万元,增幅为 12.77%,主要原因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确认等待期内股份支付费用 858.91万元等所致。
报告期内其他收益较 2022 年度减少 698.34万元,减少比例 57.24%,主要原因为上年度存在上市奖励,本年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净利润同比下降、收入同比上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集中在第四季度确认收入的原因及合理性,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市政园林绿化行业存在经营季节性波动的特点。一方面,园林绿化行业无论是绿化种植还是土建施工,普遍会受到季节变化和气候条件的影响,进而影响项目进度与收入确认;另一方面,经营项目开展情况,公司工程业务以市政园林工程为主,市政项目多为年初制订施工计划,同时受春节长假等因素影响,第二季度陆续进入项目招投标、实施阶段,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是项目实施的高峰期,同时部分业主单位对年底工程形象进度有相应要求,市政园林工程还存在年末加赶工期的情况,导致公司第四季度收入确认较高。
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销售,其中园林工程施工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其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时点原则如下: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公司园林工程施工业务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按照已经完成的为履行合同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履约进度确认相应收入。
综上所述,由于公司第四季度工程施工项目实际投入成本较高,故公司集中在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具备相应合理性。
三、说明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的具体名称、成立时间、合作期限、注册资本、销售内容、定价依据、合同总额、当期收入确认金额、收入金额、应收账款余额、结算方式、已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账龄、期后回款情况等,并报备主要销售合同。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乡村振兴 环境整治工程-沙窝村、保团 村、胡桥村、文塘村、水月村、 赵寨村工程总承包(EPC)
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 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 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 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 EPC 总承包合同
武鄂高速花湖机场连接线(高 速出口-机场南门)环境整治及 绿化提升工程
荆州综合保税区(一期)工程 总承包(EPC)项目场区道路 及管网专业分包工程
韩城市清洁供暖-余热利用长 输供热管网工程项目西原村 南口~热力公司管道安装工程
湖北省监察委员会执法办案 场所扩建项目景观绿化及室 外工程设计施工专业分包合 同
鄂州市临空经济区产业孵化 基地一期 EPC总承包项目园 林绿化(除展示中心)专业分 包工程
吴楚大道(燕沙路-燕花路)道 路工程 EPC总承包项目园林 绿化专业分包工程
葛店新城 EPC项目四期-葛店 开发区全域生态涵养建设项 目退菜还绿项目(一标段)
四、结合所处行业发展趋势、业务开展情况、项目工期、收入变动、成本费用转结等因素,说明 2021年至 2023年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是否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情况一致,相关收入确认及成本费用结转是否准确。
公司所属园林绿化行业归属于建筑业大分类配套产业,在建设美丽中国的政策背景,以及建筑业的支柱效应的背景下支持园林绿化行业的前景相对乐观。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目前处于蓬勃发展阶段,行业整体集中度较低,拥有不同等级资质的企业众多,其经营规模普遍偏小,中小型项目竞争激烈,长期来看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民众对居住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将促使园林绿化企业通过跨区域经营、兼并收购来提升综合竞争力,行业集中度将呈现出上升的趋势,一批掌握较多优质资源的大型一体化经营企业将逐步确立市场领先地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等,能够完整的提供苗木种植、园林工程设计、施工及后续绿化养护等全产业链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发挥自身全产业链协同优势,承建完成了多个 EPC 及大型绿化工程项目,取得了良好的成功业绩和行业声誉。公司目前业务覆盖华东经济发达地区,华中以及西北区域,并积极向其他区域拓展业务。
公司近年来承接了燕花路(鄂东大道-吴都大道)将军大道(大桥路-燕花路)临空大道(燕沙路-燕花路)等五条道路生态廊道工程 EPC 总承包、凤凰城地下停车场暨中央公园项目(二期)(公园部分)工程、鄂州市梁子湖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韩城市清洁供暖-余热利用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项目西原村南口~热力公司管道安装工程、葛店一横一纵项目绿化工程(一标段)、S203 鄂州段(鄂州机场快速通道)绿化工程等一批优质工程项目,上述项目均为大型园林市政施工项目,普遍工期较长,为公司近年收入利润来源提供了充分保障。
公司主营业务为园林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及苗木种植销售,其中园林工程施工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其收入确认及成本结转原则如下: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通常包含基础设施建设履约义务,由于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公司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公司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半岛平台。
如上表所示,公司近三年综合毛利率总体保持稳定,公司2023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下降主要原因为园林工程毛利率下降所致,园林工程收入为公司收入的主要来源,2023年园林工程毛利率18.17%,2022年园林工程毛利率为22.53%,下降4.36%,园林工程项目因受施工区域施工环境、施工养护成本以及项目合同市政园林工程占比等多重因素影响,项目之间毛利率略有不同。
2022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较上年增长 2.28%,其中园林工程毛利率与上年度基本持平,上涨的主要原因为园林设计及苗木销售毛利率上涨所致。2022年度公司园林景观设计业务毛利率较高主要系一方面公司当期执行的园林景观设计业务较多且对外分包较少,另一方面 2022年公司整体业绩下滑,职工薪酬相应降低所致。2021年度公司园林景观设计业务业务量较大,增加了对外分包所致。
苗木销售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为市场上苗木品种多样,不同苗木品种价值不同,另外苗木随着培育时间增长,规格也随之变化,同品种苗木不同规格市场价格相差较大。因此,苗木销售毛利率因苗木销售前培育时间的长短和销售苗木的品种不同而不同。
由于行业公司业务板块、施工区域、施工项目个体差异、成本控制等原因,各公司综合毛利率均有所不同。2021年度行业公司平均毛利率为20.85%,本公司毛利率为26.84%,基本接近;2022年度行业内公司诚邦股份、岭南股份、美丽生态毛利率相对较低,2023年度行业内公司诚邦股份、大千生态、岭南股份、美丽生态毛利率相对较低,经查阅分析上述公司年度报告,例如诚邦股份存在部分PPP施工项目,岭南股份以园林绿化工程及生态修复、水务水环境治理、文化旅游主营等,公司与上述公司业务模式、业务板块侧重略有不同。剔除上述公司影响,2022年度行业公司平均毛利率为22.48%,2023年度行业公司平均毛利率为22.57%。公司近三年综合毛利率整体上与金埔园林、东珠生态毛利率接近。综上所述,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偏差。(未完)